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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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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办法

会员是学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个人会员是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会应积极开展个人会员的发展和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具有凝聚力、活跃的个人会员组织网络,体现学会的“会员之家”作用。为了明确入会条件、手续,落实会员权利与义务,规范会籍的管理,监督和约束本研究会的管理与服务,特制定“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条例。

一、个人会员

个人会员系指以个人名义参加本研究会的自然人,具备个人会员的会籍,承担和享受个人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二、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

依据“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章程”执行,凡承认本研究会章程,愿意参加本研究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个人,可自愿申请向本研究会为个人会员。

1.拥护本研究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研究会的意愿:

3.在本研究会的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积极参加优选法、统筹法、经济数学、管理科学研究推广的科研骨干;

5.热心本研究会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业家、有关科技工作者

一般与本研究会学科领域相关的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可申请为研究会(基本)会员。凡与本研究会学科领域相关的在读大专院校学生、研究生可申请为研究会的“学生会员”。参加研究会活动多年对研究会工作有贡献具有高级职称者可申请登记为研究会高级会员。

三、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依据“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会章”执行。

1.个人会员的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研究会有关学术和技术活动的优先权;

(3) 获得本研究会服务的优先权;

(4) 在获取本研究会的学术和技术资料方面享受优惠(其中高级会员可获赠“中国管理科学”期刊一份);

(5) 对本研究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个人会员的义务:

(1) 遵守本会会章,执行本研究会的决议;

(2) 通过协商完成本研究会委托的工作;

(3) 协助进行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4) 按期缴纳规定的会费;

(5) 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更新知识。

四、个人会员入会手续

凡符合入会条件的个人,可以在研究会网站上或直接向本会办公室申请加入本会。

1.在网站会员管理系统中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电子“入会申请书”或书面申请表。

2.经研究会核准备案,即可成为本研究会个人会员;

4.由本会办公室向个人会员发出“入会通知”和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5.个人会员名单将在本研究会指定的刊物和网上予以公布。

五、会籍管理

1.凡本研究会个人会员均由本研究会统一颁发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个人会员证书;

2.个人会员会籍由本会办公室直接管理;

3.本会办公室定期向个人会员通报本研究会活动信息和有关情况;

4.个人会员可以退会,退会时应提出理由,并书面通知本研究会,交回会员证书;

5.凡会员未按期缴纳会费者,将暂停其会员资格;凡一届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恢复会籍时需履行相应的手续,并补齐所拖欠的会费。

六、个人会员会费标准和交纳

交纳会费是会员依据本会章程规定应尽的义务。

1.个人会员一经批准入会,首次会费在办理入会手续时交纳。以后每年在第一季度内应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可提前交纳。

2.会费标准由本届理事会依据有关政策核定,按基本、学生、资深(高级)会员等分类酌收。现行的会费标准为:基本会员每年50元,学生会员每年10元,高级会员每年100元。

七、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