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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优字[2019]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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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科协办发学字[2014]29号)文件精神,制定第十届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1、凡与本研究会学科领域相关的在读大专院校学生、研究生可登记注册为研究会的“学生会员”,学生会员免收会费。

2、凡与本研究会学科领域相关的科技工作者、管理者可登记注册为研究会普通会员;凡参加研究会活动多年对研究会工作有贡献具有高级职称者可申请登记为研究会高级会员。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的会费标准均为80/年,每届(五年)400元。

3、理事会费标准为每年400元,每届(五年)2000元。

4、常务理事会费标准为每年600 元,每届(五年)3000元。

二、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

凡积极参与或支持本研究会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可登记为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标准为:

1、事业单位每年2000/年(可按年或按届交纳)。

       2、企业单位每年5000/年(可按年或按届交纳)。

三、会费的收取

理事、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单位的会费均由研究会统一收取,开据民政部 “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发票”。

四、会费的使用和管理

 1、会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并主要用于向理事、团体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提供会刊、会讯和各种资料所需费用,以及开展学术、科普活动的费用。

2、在财务帐中设定会费收支账目,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本会财务管理办法,对会费进行管理,在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3、每年的会费收入、支出情况向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报告,在换届前按有关规定接受审计,并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

4、理事、个人会员会费,按届次每5年交纳一次,团体会员单位会费,按届次或按年交纳均可。如一届次不交纳会费的单位或个人,视为自动终止。

五、注册会员享受的优惠待遇

1、会员凭注册会员证优先参加本学会组织的学术会议,并享受会议注册费优惠,学生会员可享受更多优惠。

2、凭注册会员证可优惠购买研究会主办的《中国管理科学》等杂志及系列书刊。

3、团体会员单位可获赠《中国管理科学》 期刊2份,并依其对学会的支持程度,分别获得学会理事、期刊编委的提名推荐。

4、研究会理事可获赠研究会推送的《中国管理科学》期刊电子版或纸质版。

5、高级会员可获赠研究会推送的《中国管理科学》期刊电子版。

本办法经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20191116日起实行。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研究会理事会。本管理办法中的团体会员单位与研究会章程中的单位会员为同一表述。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2019年1116日